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2017-09-21 09:20:48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3926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西崖头村,有家“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噪声扰民。淄川区大气、噪声      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水泥磨机产能置换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各污染排放点均安装布袋除尘器。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21日停产,但不排除企业在生产中有粉尘排放,同时因管理不善会导致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但经调阅8月21日前连续10天的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粉尘排放均未超标。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监测正常生产状况下的厂界噪声。责令改正    1.对厂区损坏路面等进行全面整修,并及时清扫冲刷,防止扬尘污染。
          2.全面检修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复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责令淄川环保分局和寨里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噪声扰民、粉尘污染等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23941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1.东门路548号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2.南闫村村北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周村区大气      1.周村云芳包装厂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光明社区居民区2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了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年8月28日检查时车间内存在异味,预发泡车间废气收集罩围帘过高,被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2.淄博富康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南闫村居民区约1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标。2017年8月26日检查时,因车间内存在异味,被责令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停产整治      督促两厂完善异味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33949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1.淄河桥向北2公里桥下,有大量工业垃圾堆放在河滩东侧,污染环境。2.淄河桥向北1公里处石子厂北侧,有一堆危险废物。3.淄河桥南侧河西,有污水排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潍坊市水、垃圾、固废、其他      反映的淄河桥为文登大桥,向北2公里为河北桥,桥下未发现工业垃圾,桥下北侧东坡有少量建筑垃圾,已安排清理。文登大桥向北1公里处无石子厂,现场也未发现危险废物。通过对文登大桥南侧河西的排查,未发现排污口,也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的行为。相关部门也未接到有关该问题的信访投诉。责令改正    发现的少量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1.淄河桥向北2公里桥下,有大量工业垃圾堆放在河滩东侧,污染环境。2.淄河桥向北1公里处石子厂北侧,有一堆危险废物。3.淄河桥南侧河西,有污水排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临淄区水、垃圾、固废、其他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淄河桥”应为青州市邵庄镇与临淄区辛店街道王朱村搭界的一座桥,根据国土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界,投诉人反映的3处地点均不在临淄区管辖范围内。经调阅临淄区环保、水务部门2016年以来信访记录,未接到群众反映上述问题。


43950      淄博市张店区东二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西南角,有家“杨家大厨饭店”,油烟严重、风机噪声扰民。督察组进驻后暂停营业,要求搬迁。2.东二路以东、儿童公园西侧,涝淄河河道未清理,散发臭味。要求彻底清理。3.张店区人民公园内、儿童公园内湖水浑浊,散发臭味,怀疑被污染,要求水质定期更换。4.特殊天气时,全市加大大气防治措施,增加清理、洒水力度。5.希望督察组走后,地方加强环境保护督查巡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6.希望以后的工作力度以督察组进驻时为标准,杜绝地方保护。张店区油烟、噪声、水、大气、其他      1.杨家大厨饭店,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油烟净化设备、环评手续情况:已安装2台油烟净化装置,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网上备案。9月5日,经对该饭店进行油烟、噪音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污水排放通过西侧自来水公司居民区排污管线进入市政管网。目前正进行污水管网改造,该饭店已停业。
        2.所反映河道河底长有水草,有轻微异味。
          3.人民公园内有两眼水井,其中一眼井抽出时含沙且水量小,2016年下半年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另一眼水井,主要用于公园全园系统用水,若给湖区补水,其他系统用水均受影响。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责令杨家大厨饭店继续停业,待污水管网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2.责成张店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对涝淄河儿童公园西侧段河道进行清理整治,9月底前完成。
          3.人民公园于9月12日下午开始进行放水,根据水位情况、水质要求确定放水、补水时间,并不定期换水。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捞取湖面漂浮物。
          4.责成区园林局对儿童公园湖水进行注水更换,清理湖底,9月15日前更换完成。加强人工湖水体管理,定期更换,种植部分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能力。
          5.淄博市将推进空气异味和道路扬尘整治,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推进降煤减排、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按照治用保思路推进流域治污,全面改善入河水质,推进刑责治污和追责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53984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坞东村北,有家“淄博南坞建材厂”,露天生产,占用耕地,排放扬尘、噪音、粉尘,污染环境。向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临淄区大气、噪声、扬尘      1.淄博南坞建材厂有150万吨/年次矿石粉碎项目,为废物再利用项目。今年3月,因环保设施不完善,责令其停产。
          2.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建设有全密闭生产车间,原料存放和生产都在车间内进行,不存在露天生产问题。
        3.2017年5月9日,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在东侧,占地4000多平方米搭建了钢构棚,占地类型为耕地,情况属实。5月10日,临淄国土资源分局责令边军将钢构棚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目前,已整改完成。
          4.企业生产在全密闭空间内进行,建有喷淋设施和布袋除尘,2017年8月竣工验收监测中,其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经查阅环保部门近三年信访登记记录,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该问题。
责令改正、其他    1.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所有环保设施完善到位、正常运行。
          2.责令凤凰镇政府、临淄环保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各类扰民问题产生。

63986      淄博市桓台县锁镇耿桥村:1.原预制场院内,耿某加油站内有一加油罐,散发刺鼻气味,存在安全隐患;2.村北楼区附近,有家耿某某的塑料管加工厂,占用耕地,生产时噪音扰民严重。桓台县大气、噪声、其他      1.桓台汇昌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环评登记备案手续齐全。该公司院内曾自备有车用柴油加油罐、加油机,供公司内部车辆使用。2016年6月份加油站综合整治中,因私自存储、使用柴油,2016年已将加油机及油罐拆除,空罐体已吊离原处。
          2.2011年8月,桓台正盛地暖材料有限公司业主占用耕地1.271亩,建设砖混大棚种植蘑菇、香菇,后改变农业用途,从事铁制地暖网生产,无塑料管加工行为,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问题。2017年5月,索镇政府将其列为“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8月底已完成关停取缔,目前已完成两断三清。
关停取缔、其他      1.由索镇镇政府负责,督促原桓台正盛地暖材料有限公司业主9月20日前对厂房进行拆除,并复耕为农田。
          2.责成索镇镇政府、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73990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西徐家庄村,有人在山上开采石头,破坏生态。沂源县生态      沂源县徐家庄得益石料厂,为已关闭矿山,是一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003年10月沂源县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后历经多次延续,最后有效期为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沂源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矿山关闭后,未发生新的开采行为。该石料厂开采过程中需剥离矿体,对山体有破坏现象。因政策性关闭,尚未进行恢复治理。责令改正      按照《关于印发沂源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已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正在对全县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编制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及逐矿点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83994      前期反映的3203号淄博市博山区镇博山消防队附近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店,存在噪声、粉尘污染问题,举报人称该店只停产了两天又开始作业。博山区其他      该铝合金门窗加工店位于青龙山社区27号居民楼楼旁商业房内,接举报后,责令其停业整改,后因整改不到位而责令关停取缔,因对生产设备和剩余原料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未采取降音措施,产生噪音。关停取缔    1.责令铝合金门窗加工店立即清除生产设备,已于9月12日清理完毕。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94001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淄矿东路淄矿集团南门,有家“海天大酒店”,距离居民区太近,婚宴太多,鞭炮噪音及烟尘扰民,冷冻机房噪声扰民,厨房油烟机排放油烟、噪声,扰民严重。淄川区油烟、噪声、大气      海天大酒店建于1993年1月,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无环评手续。该酒店冷库压缩机、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排风口与居民楼距离21米,噪音检测值(61.8分贝)超出标准,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排风口未进行封闭,承办婚宴时有燃放鞭炮现象,存在油烟、噪音及烟尘扰民现象。责令改正     1.责令该酒店对冷库压缩机进行降噪整改,封闭排风口,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目前已改造完成。责令企业尽快完善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倡导文明婚礼,减少鞭炮燃放频次,减少噪音、烟尘扰民。
       2.责成洪山镇政府加强巡查,依法查处油烟噪音和烟尘扰民现象。

104031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齐村村南200米,有家“西齐铁矿”,矿石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装卸铁矿噪声污染严重。临淄区扬尘、噪声      1.淄博西齐矿业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批复,于2016年1月15日进入项目基建期,计划于2018年1月15日结束。
          2.转办件所提矿石,主要是指掘进产生的矿石和废石。现场查看时,确有少量矿石和废石露天堆放在厂区内。
        3.运送至地面的矿石和废石为湿矿石和湿废石,且厂区内配备洒水车,不定时洒水,无扬尘问题。
        4.在装卸矿石和废石时,石头与车辆铁皮发生碰撞会产生噪声。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及时清运矿石和废石,避免露天堆放,并在装车前用木板铺垫翻斗车,隔绝石头与车体撞击,降低噪声。
          2.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3.责令凤凰镇政府、临淄环保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各类扰民问题产生。

114032      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小区东侧、湖西侧长廊,每天下午唱戏音响及乐器声大,噪音扰民。张店区噪声      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小区东侧、湖西侧长廊为淄博市体育中心休闲广场长廊,一般在下午3点到5点,有市民在该处进行唱戏、二胡演奏等健身娱乐活动,存在一定的噪音扰民现象。责令改正      责令齐悦国际居委会对该处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唱戏音响及乐器声,避免出现音量过大扰民现象。
124042      1.对“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特信钢材市场内钢材加工厂”(受理编号2240)处理结果不满意:实际存在20多家工厂,只查处9家;无手续工厂未停产整改;处理结果与漏机油现象不符;钢材市场所有人为淄博市商会会长、博山区商会会长,存在包庇行为。2.钢材市场内多家工厂清理不彻底、生产原材料未清除、未做到三段两清。3.钢材市场内工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举报人要求再次加大查处力度,彻底关停、取缔污染企业。博山区大气、其他      1.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共32个经营场地,租赁给26家业主用于钢材销售,无钢材加工厂。26家业主均办理工商手续,其中17家为单纯的钢材销售,9家有物理性截断工序,对此,8月30日博山去对钢材市场内有物理性截断工序的9家均实施了拆除。经现场调查,市场内无漏机油现象,但整治前可能存在润滑油管理不善,污染地面的现象。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负责人,非政府工作人员,不是淄博市商会会长,也不是博山区商会会长。
          2.目前钢材市场内26家业主全部为钢材经营,均有工商手续,无须办理环评手续,不涉及关停取缔、两断三清问题。
          3.部分业主因行车年检,同时为提升钢材市场整体形象,对部分锈蚀行车进行了刷漆翻新,造成异味产生。市场内的钢材销售无喷漆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于9月20日前办理环评手续,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
          2.要求白塔镇政府与钢材市场管理方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现场原料规范存放,严禁超范围经营。

134045    淄博市张店区玉龙河西侧,健身小路,清扫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产生扬尘,雨雪天泥泞。张店区扬尘    玉龙河西岸绿化带园路存在清扫不及时、部分园路破损产生扬尘现象。责令改正    1.责成张店区园林局对玉龙河西侧园路进行清扫,已于当日完成。
          2.责成张店区园林局对玉龙河西岸绿化带设施、破损路面进行维修,9月14日前完成。加强管理,保持绿化带、园路整洁。

144050      淄博市高新区小关村村东公路,路面破损导致扬尘污染严重。曾向督察组反映的“张店区房镇镇政府曦园小区旁中壕大酒店楼顶风机噪音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加装隔音措施后,高楼层噪音污染未解决。高新区扬尘、噪声、其他      1.中濠大酒店楼顶共有两台风机,分别为天乙村和房镇镇政府中央空调冷却塔,前期已调整冷却塔运行时间。8月30日,对曦园小区居民室内进行噪音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标准。为减少噪音影响,房镇镇政府对两个冷却塔加装隔音罩,9月5日已完成外支架焊接。
          2.该路属村级道路,高新区境内818米,2013年由桓台修建。小官村因旧村改造已整体搬迁,由于路面破损,过往车辆产生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1.责成房镇镇政府9月20日前完成隔音罩安装。严格控制两台冷却塔运行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2.组织队伍对该路口实施100米路面硬化,延伸部分对坑槽进行修补。

154075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北侧冢子坡南门两侧,多家饭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张店区油烟、噪声    1.该处共有饭店10家,均证照齐全,房屋性质为沿街商业房。
          2.10家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中1家饭店出具了油烟、噪音检测报告,结果合格;其余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个别饭店设备使用不规范,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9家饭店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于9月20日前完成。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对饭店加强管理,规范经营,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164077    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以东联通路以北回民新村东门对面,废品收购站,垃圾乱堆,气味难闻。张店区垃圾、大气      所反映的问题位于回民新村东门对面回民村旧址围挡内。该处无废品收购站,存在垃圾乱堆放、气味难闻现象。责令改正    1.责成马尚镇政府立即将该处垃圾清理。已于9月12日清理完毕。
        2.责成马尚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74079      前期反映的3526号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公司老板猜测到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不给举报人工资。沂源县其他      德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9日,位于沂源县石桥镇葛庄村,法定代表人为翟某飒,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镁铝锌轻合金、防腐管道配件等,公司实际经营人翟某宝(翟某飒之父)。因污染问题,淄博德源公司于9月8日进行了停产整顿,目前并未重新开工,公司实际经营人翟某宝并不知晓举报人的信息,不存在“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问题。但通过调阅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登记表、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了解,德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职工工资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公司于8月25日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职工发放了2017年度6月份工资,全部职工2017年度7月份工资目前尚未发放(2017年度8月份工资还未到支付日期,8月份工资支付日期为9月20日)。其他      1.责令淄博德源公司在10日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职工7月份工资,逾期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
        2.责成县人社局对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杜绝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184086      1.前期反映“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孙娄东村村委破坏耕地,搭建美食城”的问题(受理编号1069),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面积造假,有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的嫌疑,要求恢复耕地,进行土地确权。同时举报人对美食城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拆除。2.前期反映“临淄区孙娄东村村内垃圾堆放问题”,当地政府仅将垃圾就地掩埋在孙娄中心幼儿园西100米路北大坑内,并未拉走清运。3.村书记私建锅炉房,排放烟尘,有刺鼻气味,建议拆除。4.锅炉房北耕地被挖土盗卖,土坑被建筑垃圾填埋,破坏生态。5.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村书记无任何手续建了20余间房,开设餐饮,产生噪声、油烟污染。要求严惩稷下街道办和孙娄东村村委相关人员。临淄区噪声、油烟、生态、大气、其他      该转办件与环保督察1068号、2203号、2636号转办件为相同或相近问题,之前均已进行回复。
          1.稷下美食城所占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并未进行收储;该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恢复为耕地,不能进行耕地确权。该处的美食城为临淄3处定点烧烤城之一。接第十批1068号转办件后,临淄区要求稷下美食城停业整顿,现经验收后已恢复营业。
          2.孙娄东村大坑内未发现掩埋垃圾现象,旧村址内由村民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但村内保洁员对倾倒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清理。
          3.由于临淄热力公司热源不足,2006年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福之源热力有限公司,解决周边供暖问题。2017年8月根据《关于强化清洁能源置换和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福之源热力有限公司资产由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接管,移交给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建设换热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法人代表为任某,与村书记无关。该换热站在之前供暖季时,虽然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了脱硫脱硝等处理,但有时运行不稳定,存在排放烟尘问题,但无刺鼻异味。
          4.淄博福之源热力公司北侧土地为设施农用地,现场查看地面平整,未发现有挖土痕迹。
        5.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共建有二层沿街房19套,系2013年由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阳光康城小区开发商)建设。该处沿街房建成后,4套用于补偿拆迁户,另外开发商出售11套,出租4套。因建设时没有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在城乡违法建设治理中已纳入稷下街道违建拆除范围。目前稷下街道正在协调建设方筹集资金,对拆迁户、购房户和租房户进行补偿。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沿街房餐饮共4家,其中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检测,其余2家属蒸煮类餐饮店不涉及油烟问题。9月13日,在沿街餐饮店营业期间,经对沿街房楼后进行噪声监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1.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稷下美食城的日常监管。
          2.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大孙娄东村旧村内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国土分局加强对福之源热力公司周边土地的巡查,配合做好福之源热力公司和民通热力公司相关手续办理。
          4.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按照违建拆除计划,督促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尽快筹集资金,在相关补偿兑付到位后,在12月底前对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沿街房进行拆除。

194103      淄博市:1.高新区宝山镇宝山东路20号北蓝色大门内,塑料厂,无环保设施及手续,无安检手续,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2.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村北面林地内建设厂房,无任何手续。高新区大气、其他      1.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天春包装制品厂,有环评手续及废气治理设施,偶尔晚上生产,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安装有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净化器,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达标,未发现刺鼻异味现象。该企业建设项目不属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事项及必须的安全评价项目范围。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安监局进行备案。  
          2.反映位置未发现新建厂房,但在承包的果园地内建有一处长90米、宽45米的钢结构育苗大棚,共计4050平方米,棚内育有部分蔬菜苗。经核实,该大棚为2016年5.6月份建设,建设时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属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令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发现影响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2017年9月12日,对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村北面林地内业户行政罚款40500元,并责令30日内拆除占用林地的设施恢复原貌或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204113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祥瑞园小区,22.27号楼有几家小饭桌无手续,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其他    1.祥瑞园小区共有小饭桌3家。其中22号居民楼2家,27号居民楼1家。
          2.22号楼的1家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实名备案和人员健康证,另外1家无相关手续,存在噪声扰民现象。27号楼的1家已于8月22日搬迁到祥瑞花园综合服务楼2楼经营,有营业执照、张店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经营登记、人员健康证。
责令改正      1.责令22号楼的2家小饭桌于9月30日前搬迁,搬迁后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责令祥瑞园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杜绝占用居民楼开设小饭桌现象。

214116      前期反映“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辛庄村,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在辛庄村填埋几千吨化工废料”的问题(受理编号1897),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只出示了一张化验结果,未告知后期处理措施。桓台县其他      1.对金诚石化公司产生的固废去向进行了调查,2016年-2017年8月产生污水处理厂污泥40.36吨。2016-2017年7月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共产生炉灰、炉渣共7193吨。全部固废处置去向均合法,并有处置合同和转移联单。
          2.根据信访人现场指认,于8月30日对村西、村北大湾进行了挖坑取样,挖坑过程中未发现异常,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
责令改正      责成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压实网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废弃窑湾、大湾等区域的常态化监管,杜绝随意倾倒各类垃圾问题。
224155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乙烯南路,淄博金林化工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临淄区水、其他      1.淄博金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异丁烯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该项目环评中生产工艺分为异丁烯提取工艺和催化合成两部分,该公司在建设时,未建设异丁烯提取工艺,而是直接购进成品异丁烯,因此原料罐比环评批复多建设1个,存在批建不符现象,但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未发生改变,不予处罚。
        2.经调查,企业地面冲洗水和前期雨水全部进入收集池,通过园区管网进入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污水收集泵站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情况。
责令改正    1.辛店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拆除多建设的原料罐,目前已拆除完成。
        2.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废水处理台账,确保废水有效处置。

234166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东岳集团,生产废水偷排到前大王和后大王村废旧灌溉水井里,污染地下水源。桓台县      经调查,东岳集团生产废水经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无偷排生产废水现象。前大王村有废旧灌溉水井4眼,2017年4月农村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时全部封堵。后大王村废旧灌溉水井7眼,现场未发现将生产废水向水井偷排的迹象,经对该处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符合地下水IV类标准。


24909-120      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村民马某某在孔家村村东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桓台县生态、其他      群众反映问题应为桓台宝晟农牧有限公司畜牧小区,业主为马某某。该项目办理了工商、畜牧和环评手续。距离孔家村村东地下水源地保护区约85米,不在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宝晟农牧畜牧小区建设用地为设施农用地,手续齐全,建有办公用房210平方米,养鱼池1个,羊舍1栋,鸡舍2栋,均符合国土备案登记,不存在非法新建、扩建问题。


25909-121      淄博市博山区沿河西路南侧的文姜广场,晚间有人用大喇叭唱歌,噪音扰民,对面的沿河东路,有一家“鸿钰银川KTV”,噪音扰民;沿河东路的“知寒冷酒店”,油烟直排居民小区。博山区油烟、噪声      1.文姜广场有一处露天音响,用于附近居民夜晚休闲娱乐,存在唱歌声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的现象。
          2.该KTV无文化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及备案,房间隔音设施不全,存在夜间噪音扰民的现象。
        3.知寒冷酒店原来经营餐饮服务,于2014年已经改为商住宾馆,厨房只有一个家庭燃气灶,存在油烟直排居民小区现象,但不对外经营提供餐饮服务,只用于宾馆工作人员日常饮食。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对文姜广场露天音响进行取缔。
          2.责令“鸿钰银川KTV”立即停业整改,待相关责任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营业。
          3.责令知寒冷酒店立即停止厨房饮食制作,于9月19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加工制作。

26909-124      淄博市博山区沿河东路河东小区(紫金阁后面)5号楼和6号楼之间,有家生产陶瓷的小作坊,未办理环保等手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已向淄博市环保投诉热线和博山区环保局投诉举报,但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博山区扬尘、噪声、其他      反映的陶瓷作坊为淄博北耐炉料销售有限公司租用的营业房,目前作为该公司仓库,存放陶瓷工艺品和陶瓷毛坯。现场无生产设备。经了解,该仓库距离居民区较近,工艺品外运装车时易发生噪音扰民现象。之前接到投诉举报后,均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检查,均未发现生产迹象。责令改正      9月11日,城东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该公司降低装运频率,陶瓷制品搬运过程中尽量轻拿轻放,减少噪音产生,避免噪音扰民现象。
27909-126      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齐鲁石化公司丙烯晴厂、齐鲁石化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气味污染严重,多次向环保相关部门反映都不了了之。张店区大气、其他      1.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丙烯腈厂、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朝阳路9号,共用一个生产厂区。2家企业的废水废气均由丙烯腈厂处理,环评手续齐全。张店环保分局采取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方式对丙烯腈厂进行重点监管,2016年11月至今未收到群众举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已依法对丙烯腈厂进行了3次立案调查。2家企业已于7月14日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气味污染现象。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朝阳路26号,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前期张店环保分局共接到群众举报4次,均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该企业已于8月14日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气味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3家企业复产前向张店环保分局和所在镇办提交书面报告,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达到标准、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产;复产后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要求。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强巡查,杜绝企业违法生产及异味污染现象。

28909-127    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62号院2号楼楼下邻居在车库内养鸡,气味、噪音扰民。张店区大气、噪声      经核查,杏园东路62号院2号楼楼下车库确有居民用笼子养了4只鸡,存在气味噪音扰民问题。责令改正    1.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将该居民私自饲养的鸡予以处置。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9909-128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石门村西约400米,通讯转播塔以南100米处的“淄川金冠偏硅酸钠厂”,污水随雨水排入文昌湖,平时渗入地下。淄川区      反映的“淄川金冠偏硅酸钠厂”为“淄川经济开发区金冠偏硅酸钠加工厂”使用天然气生产偏硅酸钠,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因厂区现场管理不规范,雨水虽按环保要求流入应急池,但也存在少量厂区雨水外流的现象。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在厂区院内进一步完善雨水收集管路,将雨水收集到应急池,确保循环利用不外排。
        2.加强企业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外排现象。

30909-129      1.淄博市南北主干道金晶大道北首,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路段有多处违建。2.高新区桓台县金晶大道晓月桥路路口南北,从甘家村界石开始,向北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周围有多家无照经营的小饭店、小吃摊、小旅馆,垃圾污水乱排。3.厚丰钢材市场、振源宾馆、天丰石材厂、金鹏玻璃、清云饭店,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设备,有噪声污染,外排刺鼻气味,垃圾遍地、污水外排。张店区
    高新区
    桓台县
大气、水、垃圾、其他    金晶大道北首系淄博市桓台县与高新区交界处,不涉及张店区。
          1.金晶大道北首高新区段存在4处违建,面积为5031平,但已纳入违法建设治理台账。高新区段宾馆2家,饭店1家,无小吃摊,未发现垃圾污水乱排现象。高新区辖区内厚丰钢材市场、振源宾馆、无需办理环保手续;青云饭店无环评备案手续;天丰石材厂列入“散乱污”已关停取缔;金鹏玻璃环保手续齐全。周边不存在噪声污染和外排刺鼻气味,未发现垃圾遍地及污水外排现象。
          2.桓台段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周边自4月20日起,桓台开展违建治理行动,已拆除违建147处,但仍有3处约200平违建因历史遗留尚未拆除。受到环保督察十六批第826-110号转办件后,桓台县对该区域进行了整治,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对8家无营业执照的旅馆进行了关停,小吃摊全部取缔。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责令高新区拆违办立即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拆除违建工作,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责令诚信旅馆立即停止营业。责令青云饭店立即停止营业,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2.桓台县对现有3处违建12月底前完成拆除。

31909-149      淄博市张店区中国铝业公司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环境问题:1.更换的电解槽离子膜违规处理,保留部分应对检查。2.盐泥和芒硝违规排放。3.污染地下水,厂内地下水氯离子超标。4.电解槽改造扩建属于未批先建。5.厂区内盐酸、氯化氢、液氯有泄露。张店区水、固废、其他      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正常。
          1.因电解槽离子膜一直未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机构处置,该公司将其存放于危废存储仓库,属违规处理,但未造成环境问题。
        2.盐泥属于一般固废,盐泥用于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芒硝作为副产品,予以销售。
          3.该公司氯碱厂厂区内有1号、2号2座自备井,用于制备纯水。经监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该公司氯碱厂对原有检修平台进行了加宽加长,主要生产设施与环评一致,不属于改造扩建项目。
          5.该公司建有完善的固定和移动式抽空装置,在充装和检修时,对废气进行收集。同时,配备有气体泄漏报警器,经调取中控室生产记录,无泄漏事故发生。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尽快将废电解槽离子膜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2910-06    淄博市张店区科技苑社区“根源生超市”喇叭声很大,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    根源生超市位于紫荆园小区北5号,门口2个喇叭音量较大,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责令改正    1.责令根源生超市拆除店外喇叭,已于当日拆除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33910-123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西徐家庄村,赵某某的宠物食品加工厂违法占用河道,偷排污水导致下游地下水遭污染。沂源县      沂源中红农工贸有限公司立项、环评等手续齐全,2016年11月15日建设完成,2017年4月投入生产。该公司坐落于北徐家庄河右岸,其厂房紧靠河道,为扩大生产面积,在紧靠其厂房北面河道平台上(河道平台于2000年西徐家庄村部分村民自发筹款在河道内修建),私自建设约40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建筑作为厂房。经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冲洗废水,自投产以来所产生的废水收集到储水池,后由村民用吸粪车运至田中用作肥料,无偷排污水现象。责令改正    1.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于9月27日前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2.责成县水务局、县环护局、鲁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4910-135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永安桥村,倾倒了十几吨废油,严重污染土地和生活环境。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桓台县固废、土壤      2016年7月,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索镇永安桥村北窑湾小院内积存桶装(约50桶,每桶200升,共计10余吨)黑色不明液体,经取样检测后,确定为废弃油渣,含有甲苯、乙苯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索镇政府对废弃油渣进行了临时封存;县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于2016年10月将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刑事拘留,2017年7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并已移诉检察机关。
          经查询投诉记录,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和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责令改正      1.责成县环保局和索镇政府于9月30日前,将封存的废弃油渣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2.责成索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镇域内空闲地的维护监管,杜绝出现违规违法储存危废、固废现象。

35910-136      淄博市周村区建国花苑A区居民楼下,“塞外春烧烤城”、“贵朋小馆”,油烟、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周村区大气、噪声、油烟、其他      反映的“塞外春烧烤城”名为“塞外春火锅烧烤城”,“贵朋小馆”均系建国花苑沿街营业房。因之前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顾客用餐喧哗扰民、蒸煮食物产生废气等原因,已于9月4日责令其停业整顿。2家饭店已处于停业状态,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加装了专用烟道,正在进行第三方检测。责令改正      1.责令2家饭店将朝向居民楼一侧的窗户密闭,引导顾客文明用餐,防止噪音扰民。
        2.2家饭店油烟、噪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营业。
          3.责成区城管执法局、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6910-170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寿济路,山东省鸿君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VOC处理设备,无危险废弃物处理设备,非法处置危废和废气。桓台县其他      山东鸿君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及厂房进行生产,2017年8月完善了环评手续。
          该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VOC治理设施建设并稳定运行,8月安装VOC在线监测设备,能够达标排放。公司无危废处理设备,所产生危废均交由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处置,无非法处置危废和废气现象。
责令改正      责成县环保局和唐山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对VOCs处置设备运行情况和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危废处置运行正常。
37910-172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槐路朱北村迎北墙南边第一个院落内,有四个化工罐,无任何环保手续,散发异味;朱台镇工业园和美饲料路口向西300米路南刘某某的预制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多年来一直违法生产,扬尘严重。临淄区其他、大气、扬尘      1.该院落院主低价购入四个火车罐,暂存于该院落。现场检查时,院内四个火车罐罐体空置,未发现存有化工物料,但有轻微化工异味,应为该罐购入前所存物料挥发所致。因该罐只在院内暂存,不属储存项目,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2.朱台镇广泽水泥制品厂被列为“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类,临淄环保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完善了环保审批手续。因企业未验收,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按照环评整改前,无防尘设施,厂区地面未全部硬化,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朱台镇政府对朱某某院落清空。目前,火车罐已吊离,该院落已经清空;
          2.临淄环保分局、朱台镇政府督促广泽水泥制品厂加快整治进度,整治达标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
        3.朱台镇政府加强监管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对两处院落的巡查监管,杜绝违法生产,防治反弹。

38910-173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东面有个小顶山,有人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工厂、饭店等。淄川区生态      寨里镇小顶山上除寨里村公墓以外,另有两处企业,没有饭店。两处企业,一是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占用寨里镇邹家村、北黄村、寨里村土地,面积14.5022公顷。2014年7月10日,该公司违规占用北黄村土地1535平方米建中控室、控氮室和锅炉房,2015年1月23日淄川国土资源分局对该企业违规用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正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淄博般阳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淄博支线2#阀室升级分输站项目,土地性质为公益事业用地,于2015年12月25日取得了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责令改正    1.责成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2.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寨里镇政府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非法占地行为。

39910-176      淄博市张店区二棉北街西段,即二棉福宁小区与金石丽城小区之间,多家摊位在夜间凌晨产生噪音,已多次反映,但巡视车辆只是在白天检查,收效甚微。张店区噪声      1.此转办件所反映的为二棉北街便民市场,早晚进货备货期间,存在车辆、人员噪音扰民情况。
          2.公园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21日对二棉北街便民市场经营业户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遵守市场经营规范,杜绝进货备货期间噪音扰民,并责成齐赛社区居委会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责令改正      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对二棉北街便民市场经营业户下达整改通知,规范经营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将收回市场房屋,不再租赁。
40910-19      淄博市博山区和沂源县,铸造企业较多:1.使用燃煤冲天炉、淘汰电炉,无防尘措施,烟尘直排;2.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偷用氯化铵,无废气处理设施,氨气直排;3.烧壳机烧煤无脱硫、脱硝、烟气污染防治设施,烟尘废气直排;4.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5.使用废旧钢铁生产,未按要求安装射线装置。博山区水、大气、其他      1.博山区已对354家铸造企业冲天炉全部拆除,296家改用电炉,其他已关停。并全部安装电炉除尘设施,对浇铸工序安装了烟尘收集及处理设施,其中对浇铸工序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无淘汰落后工艺,且不使用氯化铵,也无烧壳机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核查,铸造企业原材料主要以钢锭、机加工铁销为主,因在近几年的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原材料及产品放射性超标现象,因此未强制要求企业必须配备监测设施。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金属熔炼企业都未安装放射性物质监测仪器。
          2.沂源县共31家铸造企业,根据要求全部淘汰了燃煤冲天炉,改为中频电炉,并配备了布袋除尘。精密铸造企业熔模工艺,制壳工序均使用氯化钙,且全部进行了清洁燃料改造。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配备辐射放射性监测仪。现场检查,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车间地面和道路破损,出现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1.博山区责令涉及利用钢铁回收生产的铸造企业,尽快配套安装放射性监测仪,未安装的一律不得复产。
          2.沂源县责令涉及利用钢铁回收生产的铸造企业,依法进行放射性监测,并于9月30日前配备辐射放射性监测仪,逾期不安装的依法处罚。立即维修厂区破损地面和道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对废气进行人工监测,发现超标依法处罚。

41910-25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遄台北生活区脏乱差;齐鲁石化公司客运三队尾气、噪声、扬尘严重。临淄区垃圾、噪声、大气      1.遄台北生活区为上世纪80-90年代建设的老旧生活区,齐鲁分公司于2016年对遄台北等老旧生活区进行了改造,在现有的空间基础上,合理规划了小区道路、停车位、游园和居民活动场所,及时修复了部分生活水管网,楼宇间均配备可移动式垃圾箱,小区卫生实行每日两扫一保。现场查看时,该小区卫生保洁工作正常进行,但确实存在个别业主乱堆乱放现象。
          2.齐鲁石化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客运三队停车场地面水泥硬化,有专人保洁,现场基本无扬尘;自2017年8月1日起,齐鲁石化公司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已陆续改为纯电动客车。停放在客运三队停车场的56台客车中,50台为纯电动车,6台为符合要求的国IV排放标准车辆,尾气均达标排放并通过车辆年审。齐鲁石化公司车管中心定期对车辆进行规范保养,车况保持良好,噪声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齐鲁石化公司社区管理部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不断提升小区环境。
          2.责令齐鲁石化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加强停车场保洁和通勤车辆维护,确保无扰民现象。

42910-31    淄博市高新区主次干道绿化带内广告牌后全是垃圾。高新区垃圾     绿化带内广告均为临时占用绿地进行地下管线施工设置的公益性围挡广告,部分围挡内存在工程渣土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责令改正      1.责成高新区建设局加强对临时占用绿地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方于9月30日前完成渣土的清理整治,待施工完毕后进行绿化补植和修复完善。
        2.责成高新区建设局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发现垃圾及时处置。

43910-52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有家“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外排烟尘,石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淄博山川干混公司”破坏山体开采,物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淄川区大气、生态      经查,反映的“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实为青州市丞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潍坊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位于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淄博山川干混公司”实为青州市山川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潍坊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位于庙子镇朱崖村河洛胶王路西侧。经调查,上述两个企业均不在淄川区范围内。


44910-78    淄博市张店区马庄汽配城西北角有一旱厕,气味刺鼻。张店区大气    马庄汽配城西北角确有一旱厕,因清理不及时,造成异味扰民。责令改正    1.责令马庄汽配城管理办公室拆除旱厕,已于当日拆除完毕。
          2.责成南定镇政府联系环卫局等相关单位,建设移动式冲水厕所,10月10日前完成,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45905-380      滨州市邹平县大临池镇红庙村东南3—5公里有几十家小企业,因位置偏僻、管理缺失,小企业无手续经营,污水废气乱排,固废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另外周村区有很多企业因周村区管理严,搬迁到邹平县边境生产,监管不到位。文昌湖大气、水、固废、其他      邹平县临池镇红庙村东南方向3-5公里在周村区辖区内有两个村(南郊镇山头村、后辛村),原有生产经营单位62家。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山头村13家全部取缔,后辛村49家中取缔36家、整治规范13家。经现场排查,关停取缔类两断三清企业无反弹现象,整治规范企业未发现违法生产及废水废气乱排现象。
        此范围内还有文昌湖区萌水镇金山村和北王村。金山村在“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中限期完善类2家,关停取缔类5家;北王村有治理提升类企业1家,限期完善类企业6家,关停取缔类企业4家。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和萌水镇政府对两村9家治理提升类和限期完善类企业,均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规范进行了监督管理,现已治理完毕。两村9家关停取缔类企业已被依法实施“两断三清”。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将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关停取缔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死灰复燃”。
          2.由南郊镇政府、萌水镇政府安排包村干部、环保网格员增加检查、夜查、巡查频次,坚决杜绝环保手续不全、治理设备不完善的企业违法生产,时刻保持高压监管的长效态势。

滨州市      1.举报反映的临池镇红庙村位于滨州市邹平县东南侧,该村仅北侧与邹平县接壤,东、南、西侧均为淄博市周村区相关区域。邹平县与周村区边界各方位距离红庙村最远村界均不超过1.6公里。群众举报的“邹平县大临池镇红庙村东南3-5公里”皆为淄博市周村区域。
          2.对红庙村东南方向相关企业进行排查,该方向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仅有邹平天工建材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该公司年产3700万块多孔砖项目已于2016年8月经县环保局备案(邹环函〔2016〕128号)。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询问及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由于设备检修,已停产近一个月。通过调取执法记录和群众信访情况看,近期未发现该企业发生过环境污染行为。  
          3.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第11批230号反映“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红庙村有50多家散乱污企业,夜间偷着生产,喷漆异味严重”。邹平县组织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违法生产现象;相关企业均已列入“提升改造”类,目前正在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
停产整治    积极引导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业户在停产的基础上完善各类生产手续,规范建设治污设施。
46831-329      1.山东海美侬环评公司在滨州市邹平县为几家碳素厂做的环评,企业的防护距离都不够。                        
          2.在淄博市的桓台县、周村区、高新区、文昌湖度假区、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滨州市的邹平县、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沾化县,德州武城县,存有大量的用假环评资质做的环评。被假冒的资质单位有:山东民通环境安全公司等19家环评公司(详见附件)。这些造假者都是上述公司的办事处或合作伙伴,他们用一次真的做十次假的。这些造假者,他们不去看现场,不给企业提整改意见,不管防护距离够不够,他们让企业在微信发个位置,就“编”环评还帮助企业造假。这一切,当地环保为啥不管,是否涉及腐败。                          
德州市其他  经调查核实,今年以来,举报材料所涉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在武城县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共5家(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民通环境安全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科所有限公司、宁夏华之洁环评有限公司),涉及69家企业。针对转办问题反映的情况,着重做了两项调查核实。
        1.是9月2日,对涉及的环评单位进行函告,一一核对所编制出具环评报告的真实情况,并对环评单位技术人员查看项目现场的时间进行核对。经核实,没有发现伪造环评资质及技术人员不查看项目现场的情况。
         2.成立由县生态环保委、纪委、公安局、环保局组成的10个联合调查工作小组,协同各镇街区排查涉及企业,对照核实情况,填写《企业环评办理情况调查表》,对企业是否聘请环评公司、环评公司是否到过现场给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是否按要求安装治污设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镇街区牵头落实相关企业出具签章证明。企业排查情况与环评单位反馈内容细致比对后,未发现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滨州市其他      1.山东海美侬环评公司在邹平县仅为山东华明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开展过环评业务。山东华明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环评文件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4部分   石墨碳素制品业》(GB18068.4-2012)要求,在混捏车间、焙烧车间边界外设置1000米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有滕家村、北范村两个村庄,项目所在地的黛溪街道办事处以“黛办字【2016】50号”文制定了搬迁方案。
          2.邹平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在邹平县开展业务的有7家公司。7家环评机构均具有环保部审批的环评资质证书,未发现“假资质”或“冒用资质”等现象。惠民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公司中,有9家在惠民县开展过环评业务。该9家环评公司提供的环评文件材料齐全。惠民县环保局依据职能,严格审批环评文件,对环评文件编制的内容把关,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环评文件予以退回。无棣县:2017年以来,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公司有7家公司在无棣开展业务,共涉及82各项目。县环保局对所有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资质及编制人员资格在环保部网站上进行了认真核查,均真实有效。县环保局对需要审批的项目均严格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向县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近年来,未曾收到过反映环评文件审批中腐败的举报。阳信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今年以来在阳信县开展业务的有7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6份。对以上环评文件的环评单位资质及报告编写人员资质逐一在环保部网站核实,未发现有造假行为。沾化区:2015年以来,举报涉及的19家环评公司中5家公司,为14个项目编制了环评文件。所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附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和双方签订的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委托书。
        3.各县区未受到腐败投诉。




其他      经调查,共发现10家环评中介机构在桓台县、周村区、高新区、文昌湖度假区、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的1021个建设项目涉嫌环评资质造假。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4家环评中介机构存在严重的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情况。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聊城大学、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6家环评中介机构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存在重大技术失误。立案侦查、停产整治      1.淄博市已将涉嫌资质造假的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正在对涉嫌环评资质造假的10家环评中介机构1021个建设项目调查取证。
          2.对涉及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淄博市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上报环保部处理。对此次调查工作中不予配合、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上报环保部严肃处理。
          3.分别对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环评工程师做出了限期整改12个月的处理决定。

47831-329    临沂方信检测公司淄博分公司、山东海特环评公司淄博办事处检测数据造假。
其他      1.经调查未查到临沂方信检测公司淄博分公司,经网上查询到临沂市有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淄博地区没有开展检测业务。
          2.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环保科技公司,在淄博未设分公司及实验室。为开拓淄博市场业务,与自然人张某进行合作,主要为该公司承揽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在编写环评过程中需检测数据时由张某协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由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并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47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全部办结。序号第45-47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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